一杯咖啡, 便利商店的鋁箔包賣15元, 玻璃瓶包裝的要45元,知名連鎖咖啡店賣150元, 我不敢說貴的就比較好喝, 但民眾普遍的觀感是貴的比較好喝, 不然幹嘛多花點錢買。
貴的東西通常比較好的觀念深植人心, 絕對不只是咖啡而已, 舉凡買衣服鞋子等售價都影響著消費的行為, 藥妝業者當然也深知這種消費心理學, 但是『昂貴的保養品就比較有效嗎?』

以保濕產品來說, 最貴的部分通常是包裝、廣告和行銷,再來是其中的香料,最後才是裡面的主要成分,消費者花大把鈔票買到的是漂亮的、有質感的包裝,與產品是否有效無關,
當然我們不能否定有部分用心的業者花了高額成本在產品研發,但對於過分高價或遠離行情的保養品消費者在購買之前最好可以再審慎考慮一下。

撰寫Cosmeceuticals藥妝品學教科書的Zoe Diana Draelos醫師曾說過保濕產品每瓶不應該賣超過30元美金,如果賣貴了表示它所販售的就不只是其對於皮膚的保濕效能。
紐約曼哈頓的皮膚科醫師胡克波頓(FRAN E. COOK-BOLDEN)曾說過:「越簡單越好,溫和的洗面乳及一個好的防曬隔離霜,就足以滿足大部份人每天皮膚保養的需求。」
阿拉巴馬大學醫學院皮膚科醫師Sarah Boyce Sawyer也說,「我對病人的新年美容方案是:減少皮膚保養品,削減皮膚保養預算。」
美國皮膚科醫學會的副理事長,同時也是皮膚外科醫學雜誌(ther Journal Dermatologic Surgery)的主編 William P. Coleman III醫師甚至說過:「美金200塊錢的面霜可能有較好的香味或包裝,但在保濕效果上大概不會比美金10塊的面霜強到哪裡去。」

其實皮膚保養應該由繁化減成三步驟就夠了,增加保養品,如青春痘霜、斑點霜、或加了維他命防止老化的保濕產品。
這些基本的產品通常都可以在一般藥房或藥妝店用台幣1000元就買得到。

多數皮膚科醫師相信,研發有效的美妝保養品成分,動輒花費數憶美金成本,這可不是開玩笑的,就算是專櫃品牌也未必做得到。
研發出來之後經得起科學數據分析、把關或挑剔的,最後能發表論文登上檯面的,又屈指可數。
台灣雖然最近開始屢見政府機關開罰某些產品涉嫌不實誇大廣告欺騙消費者,但其實仍沒有清楚的法律條款要求皮膚保養品需證明效果,大多數保養品在他們銷售前,不需要仔細測試檢驗,只要無害,通常就能上市,至於有沒有效就另當別論了。

總而言之,貴的保養品不一定就比較好,便宜的保養品也不一定會輸給昂貴的明星商品,
在政府機關還沒替民眾嚴格把關好這些產品之前,大家掏出鈔票購買之前還是要睜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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