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生報】 2013年10月9日

立委江惠貞、蘇清泉昨(八)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婦女朋友彩繪指甲近年來蔚為風潮,可是彩繪指甲普遍存在材料來路不明、成分標示不明,而且無法可管等問題,導致美甲師與消費者危及健康而不自知,「美甲變爛甲」病例增加不少。

與會的長庚醫院桃園分院皮膚科主任胡倩婷說,自己身為皮膚科醫師,很少接觸指甲油,因為它的成份是有機溶劑化學藥品,對皮膚傷害是很大的,若消費者在彩繪過程中有任何不舒服就要立刻停止,最重要的是指甲油少用為妙。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妝組副組長杜培文表示,若產品本身是用來作為指甲彩妝使用,是可以依據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規範,也因此,產品標示,包括產品名稱、廠商名稱廠址,用途用法及批號都會有相關規定。

她說,對於化妝品的管理,衛生福利部已經公告一些禁用成分,若被查出有禁止添加成分,依照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除了產品要下架回收,最重可以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產品並沒收銷毀。

不過,對於江惠貞詢問記者會現場所陳列的藥品是不是化妝品,杜培文回應,有些產品原先出廠時並不是化妝品的用途,卻被使用者拿來彩繪,若是這一部分,就可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或是依據刑法詐欺罪加以處罰,或者商品有造成消費者傷害,也可依據普通傷害罪加以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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